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社会
夫妻吵架离婚 岳父杀女婿全家

发布时间: 2021-08-20 12:51 来源: 字体: [增大] [减小]

摘要: 岳父杀女婿 一家案再审 受害者家属:坚持死刑

      四川张志军持刀残忍杀害女婿邹朔及其父亲邹成海、母亲杨会芬一家至今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因为邹朔的妻子张瑜至今不肯签字,所以姑姑一家三口还没有安葬”。8月20日,张志军杀人一案再审,被害者邹朔的表姐表示,希望再审能够严惩凶手,立即执行死刑。

      2019年1月10日10时左右,在四川省彭州市的邹朔自家房子里,他的心脏、左肺被剔骨刀捅破,一起遇害的还有他的父母。他的父母在事发前刚从吉林坐了两天的火车赶到四川,来看望孙女,而凶手是邹朔的岳父张志军。张瑜和邹朔在大学期间认识的,二人感情很好,张瑜的父母并不看好邹朔,最终二人结为夫妻。邹朔毕业后,二人在四川彭州定居。2017年6月,张瑜备孕期间,双方父母也产生了矛盾,致使邹朔母亲被气回吉林。邹朔和张瑜二人也多次离婚,最终未离。邹朔也和张瑜及岳父母产生矛盾。据邹朔表妹了解到,邹朔被赶出家门之后,外出租房,独自生活。2019年1月7日,由于没有判决离婚,双方共享孩子的探视权。邹朔父母从东北出发去往四川,想去看孩子。1月9日邹朔父母到达出租屋。1月10日回到家里,邹朔及其父母三人被邹朔岳父杀害。

      至于行凶原因,8月12日上午,邹朔的表姐说,由于判决书上都是张瑜一家的供词,案发时具体发生了什么,她也不太清楚。案发后邹朔和他父母三人的骨灰寄存在公主岭市殡仪馆,由于没有张瑜的签字或授权委托书,三人骨灰无法带离殡仪馆去安葬。

      原审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志军死刑。后张志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关于改判的原因,邹朔的表姐表示原因有二,一是凶手的女儿也就是被害人的儿媳张瑜出具了谅解书,二是张志军有自首情节。但对于这个结果,她并不认同,张瑜在作为受害者儿媳的同时也是凶手的女儿,并且儿媳妇不是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其次,张志军有自首行为在一审时已经明确,但是他犯罪行为恶劣,后果严重,不能以此作为二审判处死缓的依据。

      二审判决之后,被害人邹成海的近亲属邹成龙、邹成合、邹肃荣、邹延敬及被害人杨会芬的近亲属杨立军、杨会芳不服,提出申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和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邹成龙、邹成合、邹淑荣、邹延敏、杨立军、杨会芳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首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遂作出“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和本案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的决定。

      邹朔的表姐说,姑姑和姑父是老师,去世后有丧葬费和抚恤金,这些都需要法定的人去签字,由于张瑜与表弟婚姻关系存续,所以这些事情包括安葬均需张瑜签字,而至今为止她并未出面或者出具委托书,很多事情只能作罢。

发表评论0 喜欢
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温馨提醒|网站声明
投稿邮箱:bashuol@163.com 24小时值班热线:13008332538 QQ:3159000539
Copyright © 2006-2021 Bashuol.com,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6915号